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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工作計畫及執行情形

會計室年度工作計畫及執行情形

1.各項收支憑證之審核,使符合稅務規定。

2.依申請單製作傳票,陳校長批閱後轉出納付款。

3.依據收支傳票記帳編號,每月將原始憑證分類、整理、裝訂及保管。

4.每月十五日前完成總分類帳科目彙總表,免備文送主管機關備查。

5.每月二十五日薪資發放。隔月十日前繳納員工代扣及其他所得稅款。

6.每年一月底辦理薪資及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。二月個人捐款上傳申報。

7.每學年三月及九月私校退撫儲金提撥作業。

8.每年六月起編列預算,七月送董事會審查,七月三十一日前送主管機關備查。

9.會計年度結束,依照總分類帳借貸餘額及預算經費額度編製單位決算,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 ,送請董事會審查。

10.單位決算經董事會議通過後,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報主管機關備查。

11.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至國稅局辦理年度結算申報。

12.依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類統計報表表期,審查資料上傳後紙本歸檔。

13.各項補助款收支結算表審核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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